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以大专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汉中市生源(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或户籍(2015年6月4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2.特设职位限汉中市范围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且服务期满人员报考。
3.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4.具有2年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的工作经历,以本人填报学历的毕业时间到2015年7月31日满2年即可。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2年6月4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2015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5年6月13日08:00至17日18:00,点击“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6月13日08:00后点击进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有关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08:00至18日18: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6月13日08:00至17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6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6月14日、16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按每人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6:00。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7月7日08:00至10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类和乡镇卫生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科目总成绩的50%。中小学幼儿园类岗位《专业科目》考试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分别组织命题。
(2)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科目总成绩的60%,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科目总成绩的40%。
(3)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与《2015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同时发布。
2.笔试科目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专业科目
3.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20日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