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泸西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泸西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1997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泸西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招考岗位详见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方法: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原则上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
(四)报名地点: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科(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原县劳动局)。
(五)现场缴费:考生报名时缴纳5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岗位取消招聘的考生,报名结束后到报名处退取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六)年龄计算: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周岁计算,年龄的界定以报名日期2015年6月24日为截止日期,凡是各个年龄层次在6月24日前出生的为超龄,6月24日之后的则符合条件。比如30岁及以下,应该是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的(含6月24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若考生身份证上姓名与毕业证上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四)《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未就业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原件1份(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
(六)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服务期间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录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八)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非公、外资企业等);
(九)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报名审核(学校证明材料不含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证明材料上必须有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内容。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十)报名时每位考生交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5张。
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符合招聘条件,待7月17日领取准考证后直接参加专业笔试,不在进行资格复审。针对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前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若不符将取消体检、录用资格,再按岗位成绩排名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递补体检、录用,只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