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按面试比例确定的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逾期未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8—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进行。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要求: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须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本人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附件3)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申报表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城口县外有机关事业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授权委托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被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围人选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2015年7月10日公布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结束后公招岗位名额调整情况。
(三)面试。
面试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资格审现场查入围人选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面试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初定于2015年7月10日8:30—18:00在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讲课+问答”的形式进行。报考城口县中学校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播音主持教师的面试内容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发行的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为依据,报考城口县中学校高中历史教师面试内容以人民出版社现行发行的高中一年级必修教材为依据;报考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职教专业课教师面试内容参考教材见附件5教材。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因违反面试相关规定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导致某一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当天同组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本人的大学生个人档案提交到城口县教委(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406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体检合格并提交大学生个人档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复查,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公招缺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城口教育网(http://www.cqckjy.com)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请考生时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城口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城口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2.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rar
5. 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公招专业课教师面试内容参考教材.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