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农村小学及幼儿园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定市府办〔2010〕12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50名(其中特教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100名,共计350名(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2015年(含)以前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为中师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相应资格:
(1)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园教师岗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③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特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特教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6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定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5月已认定但未发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贴在一张A4纸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为1:3,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调剂到其他专业招聘岗位。特教、音、体、美专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可放宽到1:2(特教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一步放宽)。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应聘者于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与内容: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100分制,《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各占50分。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30日前登录定州市政府网或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拟于2015年7月2日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