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6名,其中普高教师3名,职高教师2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学科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5年5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六)除年龄外,报名条件中涉及到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龙湾区教育局(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
报名所需材料提交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17时。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
(四)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录程序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的专业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见《龙湾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二)试课考评
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笔试、技能测试、试课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下午2:00-4:00。
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高专业等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课成绩×3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仅对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进行,考生需再次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