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4年5月12日前。
二、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要求:报考岗位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专业可报考品德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报考岗位和考录指标
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03名,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0时-2014年6月1日24时。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在“教师考录”栏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时间:6月3日8:30—6月5日5:30。县人事、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将在平阳县教育网上公布。
5.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6月8日8:30—6月10日17:00。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00。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6月10日下午17:30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6.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5日9:00—6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7.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录的内容和范围
(一)笔试(100分)
1.考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中小学岗位(科学、品德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品德岗位的考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2.复审现场确认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①下载打印的《平阳县2014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⑥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⑦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5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园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
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50分。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
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试先组织笔试,后组织试课(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课、面试规程另行发布。
六、录用办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2比例进入试课(面试),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均进入试课(面试),但必须通过资格复审。然后,根据岗位考录指标按笔试成绩和试课(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总分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1.少数民族对象;2.学历高的考生;3.试课(面试)成绩高分者。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7〕27号)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择业范围和办法
考录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考录对象落实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原则上实行到城镇学校见习一年的制度。
八、其他事项
(一)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2015年开始非师范类报考对象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录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因取消录用资格和录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而造成岗位录用指标缺额,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开具介绍信前),予以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律不予递补。
(四)录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五)有关今年考录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考录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考录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平阳县2014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计划表
2.平阳县2014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确认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 县 教 育 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