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第2号)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赴浙江师范大学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通知》(温教办人函〔2014〕13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编制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参加本次专场招聘会,拟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能够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应的学位;
2.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成绩优秀;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愿意长期为我县教育事业效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户籍不限(非泰顺户籍在本地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初等教育(语文、信息技术、体育等)、中等教育(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若干名,具体岗位详见《泰顺县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时间
定于2014年11月28日下午2:30。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的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准参加面试。
(二)报名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由学校方面具体安排场地)
(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应聘者须在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等待。
1.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3:30开始;
2.面试地点:由浙江师范大学就业处具体安排。
四、聘用及待遇
县教育局按面试成绩择优与应聘者现场直接签订聘用意向。已签订聘用意向的对象在次年7月份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0577-67594647,67594635
联系人:洪志敬
监督电话:0577-67583635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泰顺县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
学段 |
拟招聘岗位 |
拟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初等教育
|
语文 |
4 |
本科及以上 |
均需师范类毕业生 |
信息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
体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
2 |
中等教育 (高中) |
语文 |
2 |
本科及以上 | |
英语 |
1 |
本科及以上 | |||
政治 |
2 |
本科及以上 | |||
历史 |
2 |
本科及以上 | |||
地理 |
2 |
本科及以上 | |||
体育 |
1 |
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