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49名,各学科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见附表1、附件5。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4.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已婚考生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5.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公立学校已清退的代课教师。
6.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8:30—11:20,下午2:00—4:5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会议厅(老食堂)。
(三)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所需的材料(见附件3)。现场受理,并进行资格初查,不接受函件报名。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
3.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下午5时。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同意后,若同一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开发区文教体局与开发区人
力资源局联合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录程序
(一)综合量化
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评分。综合量化分最高100分,按5%计入总分。
(二)入围考试
项目 |
分 值 |
要求 |
核定说明 |
毕业院校 (最高20分) |
“211工程”院校20分 |
提供的材料须与报考学科的要求相一致 |
按就读院校核定。 |
普通本科院校15分 | |||
专科学校10分 | |||
学历学位层次 (最高30分) |
博士研究生30分 |
本科无学士学位的分值为13分。 | |
硕士研究生20分 | |||
本科学士15分 | |||
专科10分 | |||
优秀毕业生 (最高50分) |
省级优秀毕业生50分 |
出具荣誉证书、学校文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网址。 | |
校级优秀毕业生25分 |
入围考试采取笔试或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对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对象进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三)确定入围
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综合量化成绩×5%+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其余学科按综合量化成绩×5%+笔试成绩×45%,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两位小数,下同)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四)试课考评
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在开发区网站(网址:www.wetdz.gov.cn)及开发区文教体网站(网址:www.wzkfqwjt.cn)上另行通知,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总成绩为:综合量化成绩×5%+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35%。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综合量化成绩×5%+笔试成绩×45%+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依次予以替补。
(七)公示与择岗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开发区网站及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予以公示,并进行资格复审。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或抽签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替补。
(八)办理聘用
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落实的学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与学校签订五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拟聘用对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开发区文教体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四)本公告由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人力资源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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