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县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全供事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人。为了确保招教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2015年陕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教师工作的实际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者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陕县在编在册教师;
2、陕县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smx.hrss.gov.cn)、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xian.smx.gov.cn)和陕县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陕县人社局公示栏、陕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处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陕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西200米);
3、报名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应提交学校提供的有关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2015年师范类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销岗位信息在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xian.smx.gov.cn)进行公示。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重新选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科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持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
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
(2)专业科目:
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高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中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
8:00—9:40公共科目10:20—12: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分数+专业科目分数)×50%+加分。
(3)笔试加分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①陕县入伍的退役士兵;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于5月2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