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沾益县2015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沾益县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沾益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3、学历的要求
种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4、教育教学测试要求及测试方式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中专、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面试指说课和专家提问。
5、普通话水平要求
根据“云教语”〔2002〕5号《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的文件,我市于2002年10月份以后开始启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持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视为合格;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6、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全省“两学”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两年,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具有法定程序,申请人应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报认定。
1、申请人员在受理期内,向所属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于2015年4月15日至28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所填内容必须属实。如果在网报期间未报,过后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后,4月30日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网络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原件);
③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原件);
⑤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原件);
⑥交半寸照2张(和网络上传照片同底);
⑦《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四、工作日程安排
1、4月1日至4月14日为宣传阶段。
2、4月15日至28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网络报名。
3、4月30日申请人到沾益县教育局提交证件资格审查。
4、5月12日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通知单。
5、5月16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5月17日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上午8:00到教育局集中体检。
7、5月20日领取高级中学、中专教师测试通知单。
8、5月23日至24日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9、组织审查有关报送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教师资格证。
10、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五、收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交费180元,健康体检费另由医院收取。
六、注意事项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所开设和选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2、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材料中要出示师范类专科时的学历证书,如专科不是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免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一律要参加“两学”考试。非师范类专业参加全省“两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两年,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沾益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