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高中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具备相应合格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被录用后需一年内取得相应合格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12年2月10日);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2月10日-1994年2月1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参加招聘须本单位同意。
2.资格条件
高中段文化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及“211”工程院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中职类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1. 高中段文化课教师22人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2人。
2. 中职类专业课教师18人
电气自动化(强电方向)2人,汽车检测与维修3人,建筑2人,园林园艺1人,文秘1人,旅游管理与服务1人,烹饪1人,服装艺术设计1人,计算机动漫制作1人,会计2人,市场营销1人,太阳能光伏技术1人,临床医学(需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1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2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2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申报高中文化课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原件。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2012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4.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监察分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5.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2年长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对口或相近,每人限报1个学段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2. 理论测试
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定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基础知识、学科教学相关专业知识、学科课程知识与教学理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 技能测试
按指定内容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并接受面试。部分学科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钢琴即兴弹唱、听音乐即兴舞蹈;体育学科:体育基本技能;中职类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各占20%、60%、20%;(音乐、体育、中职类的备课、上微型课、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20%、20%)。
对照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测试相同时,按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按备课成绩高者为先。如需递补,也按此方法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从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核和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程序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6228110、6228136。
2012年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