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2.取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8月1日-1994年8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法及步骤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长兴县实验幼儿园城中园区一楼园长室(长兴县雉城镇解放中路392号)。
3.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2012年长兴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监察分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现场答辩、教学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现场答辩、教学能力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各占5%、50%、45%。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为先。
1.教学能力考核:根据指定教材备课、上微型课。
2.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自弹自唱(指定、自备各一曲)、舞蹈(自备)、绘画(命题画)。
3.现场答辩:着重考察应聘者现场思维反应及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2日实验幼儿园城中园区一楼多功能室。
四、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确定前7名聘用人员,在长兴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由幼儿园组织参加体检,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考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依据《实验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福利实施标准》确定其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0572—6024256
长兴县实验幼儿园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长兴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长兴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序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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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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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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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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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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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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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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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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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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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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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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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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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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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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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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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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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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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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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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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 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应聘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