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2014年12月31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区教育局提供的2015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5年2月1日。
中午11:30之前报到抽签,12:00开始准备,12:30开始试讲。
二、面试地点
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中学。
三、面试形式
试讲。试讲内容为各学段相应教材或专业知识。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过程中统一不使用实验、示范等教学用具和设备。
四、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中午12:0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能跟未面试人员接触。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室,在面试时,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个人信息。
5、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英语学科须用英语试讲。
6、考生试讲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可到候分室等待面试分数。
7、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