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教〔2012〕2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职业学校2012年师资需求情况,特制定2012年职业学校部分专业教师招考实施办法。
一、招考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
二、招考对象
(一)职校专业课教师:
1.浙江省户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2.列入国家“
3.全日制大学职教师资专业方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国家统招统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省内高校浙江籍201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6.2011年毕业未被录用的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
(二)职校实习指导教师:
1.浙江省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2.浙江省户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省技能大赛(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年龄30周岁以下。
3.浙江省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校级专业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三、招考岗位
招聘专业 及人数 |
岗位类别 |
可应聘的相关专业 |
考试 纲要 |
染整专业1人 |
专业课教师 |
染整技术、织造工程、纺织工程等相关专业 |
见 附 件 3 |
机械专业1人 |
实习指导教师 |
数控技术应用、机械设计、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 | |
机械专业1人 |
专业课教师 | ||
国际贸易专业1人 |
专业课教师 |
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等相关专业 | |
电子电工专业1人 |
专业课教师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电工等相关专业 |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地点:教育局职成教科(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
3.报名时随带以下材料①《2012年职业学校部分专业教师招考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历届生)、户口本(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时户口迁移方面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学校证明(应届生)(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高校招生批次等内容,见附件样张)。③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不足1∶2的,不开考。
5.领取准考证时间:
(二)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
(2)测试地点:
(3)测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范围见《职业学校部分专业教师招聘考试纲要》(附件3),专业技能分值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诸暨市浣江初中(暨阳路219号)。
(3)其他要求:考生在考前30分钟到考场,提前15分钟进考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3划定笔试入围人员,届时在诸暨教育网公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见《职业学校部分专业教师招聘考试纲要》(附件3),笔试分值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三)录用
1.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是: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技能测试高的名次排前。
3.组织对上线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并根据招考数,按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员,对体检合格者确定初定录用名单。
4.根据初定录用人员档案等提供的具体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至毕业时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已录用的作解聘处理。出现上述情况,均不另行补员。
5.录用人员必须在
6.录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3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及时公布信息。为保证招考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1月在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招考信息,公布相关招考政策,接受考生咨询。招考工作的考生成绩、体检、上线、录用名单及有关通知信息将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可登陆“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招聘办法,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招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群众十分关注。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关组织实施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进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7029512 87022285。
本实施办法由诸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