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教〔2011〕142号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我市2012年新教师招聘继续实行公开招考。为保证招考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对象
1.2012年诸暨籍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
2.2011年未被录用的当年诸暨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毕业生。
3.2012年浙江籍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以上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4.2012年诸暨籍生源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录用后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岗位
幼儿园:学前教育。
小 学:小学教育。
小学和中学共用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心理辅导(教育学)、财会。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
非师范类考生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必须一致;师范类考生报考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个别专业没有设置岗位的,允许报考相近专业,如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等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社会岗位。各学科岗位招考数量将于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见附件样张);④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时户口迁移方面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诸暨市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考登记表》(见附件)。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教育局会议室(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
5.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六、组织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人[2010]10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信息技术、体育等岗位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小学教育、音乐、美术、心理辅导、财会、特殊教育等学科岗位考生只参加《教育基础知识》一门科目的考试。
2.考试地点:诸暨市浣江初中(暨阳路219号)
3.考试时间:
4.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
5.有关说明: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考生在考前30分钟到考场,提前15分钟进考场。
(3)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乘以70%与《教育基础知识》乘以30%的和计算。
七、录取办法
1.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考试成绩中分别加5分和3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在考试成绩中加8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是:考试成绩+加分。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
2.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
3.组织对上线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并按考生总成绩高低补员,对体检合格者确定初定录用名单。
4.根据初定录用人员档案等提供的具体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至毕业时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已录用的作解聘处理。出现上述情况,均不另行补员。
5.录用人员必须在
6.就业单位的确定,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录用人员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录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3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及时公布信息。为保证招考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12月在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招考信息,公布相关招考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录用名单及有关通知信息将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请登陆“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招聘办法,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招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群众十分关注。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关组织实施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进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7029512 87022285。
本实施办法由诸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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