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2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第一批公开招考部分学科报名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考计划尚未完成,根据绍兴县教育体育局、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绍县教体人〔2012〕25号)文件精神,经与县纪检监察、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组织新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考,招考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的原则;坚持提高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考条件中不限定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录用后二年内取得,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数量及学科
本批次招聘数量45人,(2012年新教师招聘总计划数250人,已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34人、第一批公开招考171人),大致计划如下:
1、普高(计划招9人):语文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
2、小学(计划招36人):语文10人、数学8人、英语4人、音乐4人、体育5人、美术2人、信息2人、书法1人。
具体各段及学科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节。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1、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2、浙江省生源,列入“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市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4、绍兴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小学文化课教师: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当年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2、绍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和2012届师范类相应专业大专毕业生。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分网上报名(绍兴县教育体育网www.sxxjytyj.gov.cn)和现场确认两步。网上报名在2012年5月16日--5月20日;现场确认需本人自报,不得代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告。现场报名时缴纳参加笔试相关费用(按省自考标准收费)。
(2)资格审核:毕业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①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招聘对象条件”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籍和居住地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③附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2012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填写后贴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签订遵守招考规则承诺书。
(3)岗位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一个专业岗位(个别特殊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填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现场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录用岗位数︰应聘考试人数),若应聘人数低于1︰3的,则该岗位录用数适当调减到其他紧缺岗位,紧缺岗位应聘数较少时,比例可适当降低。
2、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100分)。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音体美专业教师按40%计入总成绩);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音体美专业教师测试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另行公布),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音体美专业教师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各学科考试说明等参考“浙江教育考试网”。
(2)面试(50分)。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课堂教学及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附加分。以下前三项附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①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加3分;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加3分,校级一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④列入国家“985”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加2分,硕士研究生加3分,博士研究生加5分(研究生获奖可从本科算起);⑤孤儿或低保户子女(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加2分。
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确认的最后日。附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最后总分。
3、体检、考察与录用:
(1)对象确定。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100分+面试50分+附加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面试原始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所有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在绍兴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将参加笔试与面试时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
(4)录用。
①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12年绍兴县新教师录用。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②根据绍兴县委[2007]71号和绍县人[2008]58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择岗分配,具体择岗学科与学校另行公布。
③本批次招考录用的新教师自主择岗时列在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录用对象、第一批公开招考录用对象之后:在同批次内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及学科岗位,依据招考的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序为准)。
④对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按招考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择岗时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考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教体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2、 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规范顺畅。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考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4126632 84131531。
绍兴县教育体育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