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实施方案
一、 报名条件
凡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月5-13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38元。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其中,持一代身份证者需进行头像拍摄。持二代身份证者不再摄取头像,只进行身份证扫描。
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可先到丹东教育网(http://www.ddedu.com.cn/)[招生考试]专栏里下载报名表和代码表,打印前认真填报报名表。
2、考生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有关学业证明原件市招办报名。辽东学院在校生到本校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首先到验证组审查报名资格,并留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或有关学业证明原件。
4、报名资格通过后,到收费组交纳报名费(每科38元)
5、考生持交款凭证和身份证及考生自己填报《考生报名登记表》到信息采集组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并打印出《理论考试报名信息表》(带考生照片的表)。
6、考生到取表组领取到《理论考试报名信息表》后,认真校验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此表交到收表组完成报名工作。
7、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3月14-15日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点
报名点名称 |
报名点地址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丹东市招考办 |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兴七路48号 |
顾老师 王老师 |
0415-2536773、2536770 |
四、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 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丹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