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鹿城区户籍或人事档案挂靠在温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一)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培训后考试合格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在规定有效期内,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免考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日——4月10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一)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 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正确电子邮箱、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切记个人电子邮箱、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7、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9、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 结束。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于网报系统将于4月10日关闭。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申请人通过认定合格后,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表现场确认时由教育局统一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彩照(师范教育、国考生4张、参加教师教育能力测试人员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及申报种类。
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收费标准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日期
1、除列入国家普通计划招生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5月5日(周六)上午9∶00——11∶00
3、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5月3日带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八、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网络公示、体检
1、专家评审工作6月初。(暂定)
2、幼儿园、小学、初中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经专家组评审后,(含师范教育类、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网络公示一周,请登录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网站。
3、通过认定合格者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将和公示一起在鹿城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4、公示、体检通过对象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15日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九、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为了提高和严格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我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形式为闭卷。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试卷分幼儿园、小学、初中共三个种类。
1、幼儿园、小学测试范围为教育教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初中试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和政策,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部分为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内容;对本学科专业课标准和教学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说课。根据申请人的学科选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说课课题。并在封闭情况下,不借助参考资料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在指定的备课教室做好说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说课原则上15分钟内。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选课的测试项目及要求、测试指标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评判。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