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大纲
杭州教师  广州教师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福州教师  南昌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政治资料  地理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师资格考试 >> 安徽教师资格 >> 内容

池州市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2012-4-6 10:25:31 点击: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济社会发展处: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5月31日。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增强工作时效。各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多渠道公开认定信息,使申请人及时获取相关认定信息。要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有申请人因未及时了解到认定信息而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
  二、统一认定时间,实行备案制度。各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须与市认定时间一致并于认定开始前一周将认定计划通过邮箱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认定指导中心将集中发布各地认定时间安排,同时做好系统设置工作。
  三、按时完成认定,提高工作质量。2012年我市信息系统开放的时间为4月5日—5月3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4月22日。请各县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加强过程监督,按时完成认定工作,并做好认定信息及材料归档工作。
  四、做好计划设定和数据审核。根据省认定指导中心要求,各认定机构务必在认定工作开展前,在信息系统中做好设置认定计划和现场确认点的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做好批次内数据核查、不合格认定数据删除和证书打印数据的导出,特别是打印证书之前,要认真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杜绝批量证书打印错误。
  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普通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请各县(区)认真制定本地教师资格认定计划,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