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招考办关于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近日,省教育厅决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由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工作将于2012年1月5日正式开始。
一、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学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月5-13日到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其中,持一代身份证者需进行头像拍摄,二代身份证不再摄取头像,只进行身份证扫描。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号(营口市实验中学大门对面)肖老师、洪老师
联系电话:0417-2801336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
13:00-15:00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申报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申报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到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详细情况可登陆辽宁省招考办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lnzs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