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从2012年开始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每年由招考办组织一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本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的范围
1、2011年春季在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培训合格的申请人。
2、2009年至2011年参加理论考试未全部合格,需参加补考的申请人。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适应2012年考试方式的转变,根据省教育厅布署,市教育局要求参加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1月5日至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考生本人电子信息采集、电子照片拍摄及身份证扫描等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股)要落实本通知精神,做好本区域内考生补报名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所有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参加信息采集,因信息无法采集而影响考生本人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