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1〕226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起,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工作由省、市招考办具体负责,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为每年3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
2011年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考生(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的),请于2012年1月5日—1月9日到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老区铁岭电大院内)重新报名采集信息,报名时带毕业证、身份证,在校生需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考试费用不另行收缴。
咨询电话:74840671
铁岭市教育局
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