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艺术 (舞蹈) |
学前教育 |
合计 |
高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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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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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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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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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学 |
9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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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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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聋哑学校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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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特教1) |
7 |
合计 |
12 |
4 |
2 |
1 |
2 |
1 |
1 |
4 |
3 |
1 |
1 |
3 |
35 |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3、所获荣誉或成绩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③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且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段前30%者(由所在高校提供证明);
④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音体美专业人员(指本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须与所应聘专业相符);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聋哑学校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特殊教育类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特殊教育类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数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类。
所有报考人员均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咨询中心”栏目);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招考专栏”)
4、台州教育网(www.tzedu.net.cn,“公告栏”栏目)。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台州市教育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地点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东南大学(南京):12月4-5日台州高层次人才智力合作洽谈会现场;
(3)浙江师范大学(金华):12月13日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双选会现场。
2、报名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闭卷考试)占30%,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占7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艺术4个岗位需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8进入笔试。学前教育岗位的技能测试在笔试后和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4、考试时间、地点:
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12月19日,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1日;
考试地点均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
(四)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教育局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82703;传真:0576-88582035
联系人:杨老师
台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