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顺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教师资格(除体育、职高专业课岗位外)。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泰顺常住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全民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一)招考岗位:201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64名,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可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中学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社会、人文教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须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三、招考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程序
1.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1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县实验小学(广场路25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7594635。
3.办法:先填写《201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7月6日前发送至jyjrsk4635@163.com(已进行过就业预登记的无需填写)。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报到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以上有关证书的,要提供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7月18日前必须将相关证书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县人事、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核减情况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上及时公告。按规定核减招考计划或不开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幼儿园岗位(师范类)、特殊教育岗位只采取面试差额考录一环节,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及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1.笔试(100分制):
(1)笔试科目:按招考岗位开设笔试科目。
(2)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
(3)笔试内容分两部分:
①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②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考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高中、初中(历史与社会、科学岗位除外)、小学岗位(科学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的考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2.面试(100分制):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招考计划差额1名的办法确定;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按招考计划差额2名的办法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查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报考其它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准备9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情况,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上课以高分者为考察对象。
报考体育、职高专业课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要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考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招考指标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查看学生档案、到有关单位(学校)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聘用与选岗:根据考察情况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泰顺教育网(www.tsedu.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组织聘用对象按顺序进行现场选岗(面试前公布拟招聘学校岗位),若有自愿放弃者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
四、其他说明
1.毕业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不按时提交材料、不参加考试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按自动放弃论处。
2.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学历、教师资格国家不承认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考试中发现作弊的,取消当年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资格。因此取消录用资格和录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造成岗位录用指标缺额,按成绩予以递补。
3.录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4.拟聘用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下载)
1.2014年泰顺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rar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