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襄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襄人字[2003]48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湖北省襄阳四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能很好地组织和开展日常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能胜任班主任教学。
3、能流利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有熟练的电化教育技术,能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4、原则上是二本一以上师范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研究生为二本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现获得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
三、招聘程序
分为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录用、办理聘用手续6个程序。
1、信息发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学校,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师岗位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带个人简历、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6月29日下午6点以前。
(2)报名地点:襄阳四中办公室
咨询电话:占老师18608672485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审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报名人员在3人及以上,才能组织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说课和讲课)。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重确定。
5、择优录用。学校根据考核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在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6、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政策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湖北襄阳四中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