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为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共165名(含引进优秀教师22名)。其中,高级中学15名,中等职业学校20名,初级中学62名,小学48名,幼儿园20名。招聘计划详见《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3)、《2014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引进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4)。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6、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以上条件外,引进的优秀教师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达标;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2009年(含)以来获得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
(4)市级及以上名师;
(5)教师节期间,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人员;
8、报考引进优秀教师岗位的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驻马店市教育局网(www.zmdedu.net)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大厅(市健康路西段47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未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上述有关证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2份。
2、报考引进优秀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符合条件的荣誉证书。上述有关证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2份。
3、《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2份(注意贴1寸彩色照片)。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交纳考务费,并现场采集信息。
(五)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六)发放准考证:报考者请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公布的领取准考证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市人才市场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