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295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到我县缺编的中小学任教,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确保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年龄、户口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三、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共设15个岗位,295个名额(其中:面向在新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人)。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服务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1月30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在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现仍未就业的大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因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人员);
7、新蔡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有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办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没拿到教师资格证,但参加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完成了认定程序并合格的人员,由教体局出具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限新蔡县常住户口岗位的,另需提供常住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非新蔡县常住户口但在新蔡县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两年以上非正式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信,报考限夫妻一方为新蔡县常住户口岗位的,另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限在新蔡县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另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信,未就业证明信等。同时现场数码照像采集个人有关信息,已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岗位,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对报名人数较少达不到招考比例要求的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命题评分委托市级以上有关考试机构承担,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进行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拟聘用人数为20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5至19人的按1:1.3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2至4人的按1:1.5的比例,拟聘用人数为1人的按1:2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课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组织实施。若有被取消聘用资格者,不再递补。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不定向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进行分配。新招拟聘人员全部分配到缺编单位(学校)。分配的原则为:根据缺编岗位、学科分布、按成绩排名由拟聘人员公开自愿选择。在公开缺编单位(学校)所需岗位及学科的基础上,由拟聘人员按照分数高低排名顺序依次自愿选择学校和岗位,直至选完为止。拟聘用人员拒绝按照分数排名选择岗位或选择岗位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上岗者,按本人弃权处理。
分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咨询电话:0396-5990656
0396-5922056
新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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