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溆浦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幼儿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教师(单位岗位见附表)。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2、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师类(含学前)专业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具备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过级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实施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
②报名地点: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
③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报名。
④2014年7月28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考试与成绩合成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100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50%的分值。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全封闭式命题、制(阅)卷。
①笔试:7月29日。考试内容为全日制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教材内容。开考比例为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市人社局批准,调整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在溆浦教育信息网公示。
②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公招计划的总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五项全能”加“特长展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核(察):体检按公招计划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统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体检合格者,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察)试行办法》接受考核(察)。因体检、考核(察)不合格发生岗位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择优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集体公开选择岗位,出现放弃,不予递补。
4、公示:预录考生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生的报考依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取后因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纳入单位编制内管理,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享受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应届毕业生在县人社局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不能及时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咨询电话:13974520891(杨老师)
监督电话:0745-3331355(教育局)、0745-3323772(人社局)
0745-3323953(监察局)
溆浦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