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莆田市秀屿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第2号)(第二轮)
现将2014年秀屿区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7月7日前向秀屿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秀屿区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详情请留意3月7日发布的《2014年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第1号)》。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岗位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也须于7月7日前到秀屿区教育局209室确认签名。
二、资格审核
在面试确认时,对面试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放弃)。
2.资格复核地点:秀屿区教育局201室。
3.验证材料要求:面试人选须随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2张及《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4.面试对象递补:按照《2014年秀屿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7月12—20日之内,莆田十中,具体时间请应聘者关注秀屿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四、有关事项:招聘方式、面试办法、面试使用的教材、面试计分、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聘用等相关事项按3月7日发布的《2014年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第1号)》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4—5894433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