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教育局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前公示通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已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徐玲玲等44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徐梅艳等7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谢鸿华等23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28日起到12月2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点:衢州市衢江区行政大楼0415. 联系电话: 0570-3838902.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44人):
徐玲玲. 饶珏.李琳.吕婷城.郑燕子.戴芸萍.金牡丹.俞燕云.周莉莉.胡小敏.张文超.朱丽梅. 郑诗萍.童茜.毛欣欣.徐华芳.胡佳惠.俞文艳.邱媛.毛玲敏.戚霞芳.吕珠萍.徐焕怡. 邱彩虹.方丽.毛余琴.沈慧欣.徐仙兰.毛秀梅.余水洪.杨小芬.刘郑琳.陆岭仙.吕素婷.陈莉霜.程胜仙.陈艳.叶琳.郑香.裴晓妹.胡珂珂.陈艳萍.吴如岚.张晓友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7人):
徐梅艳.林洁.周婕.徐素玲.叶丽星.林红.余琪
3、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23人):
谢鸿华.赖仁玲.舒建鑫.沈远飞.叶慧.袁慧欢.郭梅燕.杨莹.方琳玲.卢炳金.吴兴兴.舒凯.徐瑞方.杨才英.郑璐.邓雅娟.徐峥.俞苗苗.毛佳羽.方超.王丹妮.王晨蔚.郑慧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