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5月12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
5月21-24日下午17:00(周二至周五4天) |
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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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25日下午17:00(周二至周六5天) |
两科考试均合格且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网上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和网上交费 |
网址:www.tjgspx.cn |
网上交费时间可延续至5月26日(周日)17:00 |
5月30日10:00-6月1日17:00 |
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打印教学能力考试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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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之前 |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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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6月7-9日(周五至周日) |
考试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
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
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 |
6月中旬 |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参加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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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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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教委窗口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
2013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5月12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
5月21-24日下午17:00(周二至周五4天) |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同时两科考试均合格人员须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学能力考试的现场报名和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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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5月24日(周五)一天; |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学能力考试现场报名、交费 |
申请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
须携带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注意事项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考试费30元、照片一张 |
5月29-30日(周三周四) |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领取准考证 |
到相应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8:30-11:30 |
5月底之前 |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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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6月7-9日(周五至周日) |
考试通过人员领取《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
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教育中心大楼四楼 |
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领取单 |
6月中旬 |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参加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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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必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 |
7月上旬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陆续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事项,申请人自行与天津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362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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