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1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城区部分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学 校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体育 |
美术 |
通用技术 |
涉农 专业 |
县教育局 教研室 |
1 |
1 |
||||||||||
含山中学 |
10 |
3 |
2 |
1 |
2 |
1 |
1 |
|||||
含山二中 |
11 |
2 |
2 |
2 |
2 |
2 |
1 |
|||||
职教中心 |
8 |
2 |
1 |
1 |
1 |
1 |
2 | |||||
环峰二小 |
1 |
1 |
||||||||||
环峰三小本部 |
4 |
1 |
2 |
1 |
||||||||
合 计 |
35 |
8 |
6 |
5 |
2 |
4 |
2 |
2 |
1 |
2 |
1 |
2 |
二、选调范围
含山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调范围为本县完(职)中和初中在编在职教师;含山中学、含山二中和县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选调范围为本县农村完(职)中和初中在编在职教师;县职教中心涉农专业课教师选调范围为县高级职业中学在编在职教师;环峰第二小学、环峰第三小学选调范围为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任教三学年以上(2010年10月1日前考试录用任教的),任教政治学科两学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完(职)中、小学教师需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学年以上,即2010年10月1日前考试录用任教的。
5.报考完(职)中文化课教师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和实际任教学科(近三年至少有两学期任教该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含山中学通用技术学科教师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物理,专科及以上学历。
7.报考职教中心涉农专业(农学、农教、食品与营养教育、作物教育、“双师型”),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或中职教师资格。
8.报考环峰第二小学和环峰第三小学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近三年实际任教报考学科至少两学期,专科及以上学历。
9.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违反师德规定受到查处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受到纪律处分人员。
四、报名、收费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7∶30,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职教中心(位于含山县城西区清溪路、县博物馆南侧)。
3.报名人员须携带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校签章的证明(必须明确近三年任教年级、班级和学科,教导主任和校长签字证实)。个人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荣誉证书以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均应不少于2∶1,对报名人数比例不足的,将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指标。
4.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计90元。
5.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范围和条件的,发给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6月28日到含山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时间: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文化课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知识,职教中心涉农专业知识为中等职业学校生物学知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文化课专业知识为100分,公共知识为50分;职教中心涉农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各占75分。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入围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凡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日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