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浦江县龙峰国际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共40分。教育科研、业务水平、辅导学生、荣誉称号(教坛新秀、名师除外)的起讫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16日,以文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原件(时间)为准。获奖等级是指一、二、三等奖。
语文、数学学科
一、教学效果(24分)
考核近三个学年5个学期所任班级学科的期末教学成绩,以中小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3.5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1分,最高记4.8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记0.1分,每学期最低记3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因公没有学科成绩的学期按本人其它学期平均得分记分。
二、教育科研(5分)
出版过个人教育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1.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三等奖记0.2分。教学设计、教案(学案)、课例报告、教学实录等同于论文计分,教育教学随笔、课件等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国家、省级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4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有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包括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一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的4倍记分,合格课题按同级别论文三等奖记分,其中课题执笔人按1/2记分,课题负责人按1/4记分(执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记一次分;执笔人、负责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论文、课题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其中教育管理、德育、班主任论文可记一篇,非报考对口学科课题获奖减半记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近三个学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教研组长素养大赛中获奖的,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记2.5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联盟级一等奖记0.4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录像课、非报考对口学科获奖按同级别减半记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个人业务现场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非对口学科、非现场比赛均减半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近三个学年来,承担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市级及以上记1.5分,县级每次记1分,联盟级每次记0.1分(联盟级0.2分封顶)。内容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2分。
四、辅导学生(3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每人次记2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1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7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7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5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3分。(如比赛只取名次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均减半记分;辅导学生获奖与报考学科不对口的减半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主办单位文件、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记1.5分,二年优秀的记1.2分,一年优秀的记0.9分,三年合格的记0.6分。
六、荣誉称号(1分)
任教以来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荣誉称号的记1分,考核期内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培养人称号的记0.5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记一次分。
七、职务加分(0.5分)
考核期内担任过中小级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或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学科总教研组长(以学校档案或事实调查为依据)一学期及以上的记0.5分。
英语学科
一、教学效果(24分)
1.在县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抽测中所任教班级英语的成绩以县为单位,按均量值计算。每年以全县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3.5分,每超过基数0.1分的加记0.1分,最高记4.5分;每低于基数0.1分的扣记0.1分,最低记2分。如果抽测的年级本校为多个英语老师任教或没有抽测成绩的,则以中小为单位,按均量值计算。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3.5分,每超过基数0.1分的加记0.1分,最高记4.5分;每低于基数0.1分的扣0.1分,最低记2分。没有抽测成绩且整个年级是同一老师任教的,则每年记基本分3.5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本项最高记9分。
2.英文朗读(5分)
自备一篇:朗读流畅,语速适中,语音准确清晰,语调自然优美,发音纯正地道。(2.5分)考核组提供抽签一篇:关注语速、语音、语调、发音的同时,侧重考评表现力。(2.5分)
3.英文歌曲演唱(4分)
演唱的英文歌曲内容健康,声音优美,发音准确,吐词清晰,能正确把握旋律和节奏,表情和动作自然恰当。自备一首2分,考核组提供抽签一首2分(PEP教材三四年级歌曲)。
4.英语即兴表达(3分)
根据考核组问题,即兴表达,思维清晰,观点鲜明,主旨集中,表达流畅,语法规范。
5.板书、简笔画(3分)
由考核组提供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板书,书写内容无误,字体流畅,格式正确,美观大方。(2分)根据要求在黑板上完成简笔画。简笔画内容符相关材料情景,线条简洁流畅,景物清晰美观。(1分)
二、教育科研(5分)
出版过个人教育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1.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三等奖记0.2分。教学设计、教案(学案)、课例报告、教学实录等同于论文计分,教育教学随笔、课件等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国家、省级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4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有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学会所属一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的4倍记分,合格课题按同级别论文三等奖记分,其中课题执笔人按1/2记分,课题负责人按1/4记分(执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记一次分;执笔人、负责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论文、课题必须为英语学科类,其中教育管理、德育、班主任论文可记一篇,非英语学科课题获奖减半记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5分)
近三个学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英语学科课堂教学、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记2.5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联盟级一等奖记0.4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英语学科类录像课获奖按同级别减半记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教师个人业务现场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非现场比赛均减半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近三个学年来,承担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对口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在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市级及以上记1.5分,县级每次记1分,联盟级每次记0.1分(联盟级0.2分封顶)。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2分。
四、辅导学生(3分)
近三个学年来,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每人次记2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1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7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7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5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3分。(如比赛只取名次的,则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均减半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主办单位文件、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记1.5分,二年优秀的记1.2分,一年优秀的记0.9分,三年合格的记0.6分。
六、荣誉称号(1分)
任教以来曾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的记1分,考核期内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培养人称号的记0.5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记一次分。
七、职务加分(0.5分)
考核期内担任过中小级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以学校档案或事实调查为依据)一学期及以上的记0.5分。
美术学科
一、专业技能(24分)
(1)创作(7分)
由考核组提供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创作一幅国画作品。要求立意新颖、技法娴熟、构图精巧、风格独特,富有时代、生活特征。
(2)写生(7分)
由考核组指定场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做到视觉独特、意境鲜明、构图合理、线条流畅、空间准确、形体逼真。
(3)设计(5分)
由考核组提供材料和内容,规定时间内完成版面设计。
(4)特长(5分)
教师根据自身特长,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国画、油画、水粉画、版画、书法、手工等作品。
二、教育科研(5分)
出版过个人专著的记5分。有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1.5分。在省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每篇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记0.75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一等奖记0.5分,二、三等奖记0.2分。教学设计、教案(学案)、课例报告、教学实录等同于论文计分,教学随笔、课件等按同级论文减半记分。获奖、发表同一内容只记一次最高分,合作论文平均计分。国家、省级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以2012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的刊物为准,不含有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论文获奖指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站)、教育学会(包括小学美术一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获奖按同级论文的4倍记分,其中课题执笔人按1/2记平均分,课题负责人得1/4记分(执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记一次分;执笔人、负责人多人合作的,记平均分)。论文、课题必须为美术学科类,其中教育管理、德育、班主任论文可记一篇,非美术学科课题获奖减半记分。
个人得分计算办法:以相同报考学科为组,(本人累计得分÷第一名累计得分)×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业务水平(3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层层选拔的美术学科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获联盟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2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记3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教师个人业务现场比赛,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非现场比赛均减半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记一次分。本项可累计记分,最高记3分。
四、辅导学生(5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教育局、教研室)组织或批准的本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项的每人次记2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5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1分;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记1分,二、三等奖每人次记0.75分;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记0.75分,二等奖每人次记0.5分,三等奖每人次记0.2分。(如比赛只设金银铜奖或名次的,则金奖或第一名为一等奖,银奖或2-3名为二等奖,铜奖或4-6名为三等奖。)若学生获奖为非现场赛的、非经层层选拔的减半记分。有团体奖项的以团体奖为准,双倍记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同一比赛按最高记一次分,辅导教师以学校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多位教师辅导的,记平均得分。最高记5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记1.5分,二年优秀的记1.2分,一年优秀的记0.9分,三年合格的记0.6分。
六、荣誉称号(1分)
任教以来曾获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名师荣誉称号的记1分,考核期内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师培养人称号的记0.5分。每人只能按最高记一次分。
七、职务加分(0.5分)
考核期内担任过中小级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以学校档案或事实调查为依据)一学期及以上的记0.5分。
本考核办法由浦江县龙峰国际学校负责解释。
浦江县龙峰国际学校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