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引进条件
1.2014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其中“211”工程大学的研究生可放宽到非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重点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学科成绩排名在前50%;其他省的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学科成绩排名在前30%;
3.“211”工程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浙江省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
6.县职技校汽车维修、电子商务、水晶工艺、对外汉语等学科因师资特别紧缺,条件适当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引进办法
1.举办专场招聘会。县人劳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高中学校、幼儿园到大学招聘,学校按学科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2.毕业生自行应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4年4月18日前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应聘,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县人劳社保局、县教育局对过程进行监督,县教育局对引进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三、引进计划
根据各校学科需求情况,计划引进符合条件的有关专业毕业生共计47人,详见附件。
实际引进人数将在计划控制数内,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及学校面试结果最终确定。
附件: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附件:
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
学校 |
学科 |
人数 |
浦江中学 |
语文 |
3 |
物理 |
2 | |
化学 |
1 | |
政治 |
3 | |
历史 |
1 | |
地理 |
1 | |
音乐 |
1 | |
浦江二中 |
语文 |
1 |
数学 |
1 | |
地理 |
1 | |
心理学 |
1 | |
浦江三中 |
数学 |
1 |
物理 |
1 | |
化学 |
1 | |
历史 |
1 | |
地理 |
1 | |
中山中学 |
政治 |
1 |
历史 |
3 | |
地理 |
2 | |
县职技校 |
汽车维修 |
2 |
电子商务 |
2 | |
水晶工艺 |
1 | |
学前教育 |
1 | |
音乐教育 |
1 | |
对外汉语 |
1 | |
财务会计 |
1 | |
美术 |
1 | |
新华幼儿园、浦阳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0 |
合计 |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