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公告
为加强鹿城区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等相关条件。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各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7),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12月16日。
(四)组织考试
1.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6。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考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2013年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详见附件3-6)。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有关规定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聘用人员,聘用后一年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及工龄认定时须提供相应的非农业户口证明。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特色专业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057788262806 、057756987881
鹿城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4日
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相关下载
附件1: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计划一览表.rar
附件2: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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