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和《开阳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特制定《开阳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详见《开阳县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含政工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2014年7月30日前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聘期内特岗计划教师。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22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州大道客车站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14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基层“五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引导办”证明或服务期满合格证。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报名信息表》,按照《简章》和《招聘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乡镇岗位不受此限制)。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6月13日9:00至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州大道客车站对面)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设A、C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试教。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教)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笔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6月23日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同时通知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并张贴在县人社局宣传栏。
受理查分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点为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会同纪检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试教)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超过1∶3(试教不超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选。
进入面试(试教)人员名单及面试(试教)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
参加面试(试教)考生达不到1∶3的情况,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面试(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A类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C类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面试(试教)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办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通知。
七、考察政审
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组分别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或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它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审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7253470(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1-7221314(县纪委)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试通知、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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