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观山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其中管理人员61名,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有学历、年龄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9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9.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户籍在贵阳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间限制到2013年9月30日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年限未满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6.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观山湖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招聘工作办公室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
2.截止10月11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0月12日17: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修改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10月14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区人民政府4楼405室,北京西路8号原金阳管委会)。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关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发布的公告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时登录“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