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息烽县2013年乡镇中心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息烽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力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贵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计划在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贵阳市息烽县2013年乡镇中心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笔试命题工作由贵阳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教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试教、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的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幼儿园教师),
3.取得相应学历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7.经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资格认定、录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保障政策
1.“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息烽县教师队伍管理。
2.“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任教十年以上的,由息烽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在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报名时,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先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允许报名进入考试程序。
报名截止后,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编制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并交近期白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比例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9: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请考生现场咨询。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录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全而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和试教。
1.《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为笔试,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试教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息烽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