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2012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于近期面向“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或浙江省属、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小学语文 |
7 |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
中学语文 |
3 |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
小学数学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相关专业 |
中学数学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相关专业 |
中学英语 |
3 |
英语相关专业 |
中学科学 |
3 |
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 |
中学社会 |
2 |
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
高中地理 |
1 |
地理科学相关专业 |
音乐 |
2 |
音乐教育相关专业 |
体育 |
3 |
体育教育相关专业 |
美术 |
3 |
美术学相关专业 |
信息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或浙江省属、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本科生在
6.成绩要求:考生须在本校综合专业成绩名列前40%或三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专业技能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定海区教育局四楼人事科(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
3.报名材料
⑴如实填写好《舟山市定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201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2);
⑵提供本人自荐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若网上报名可将《报名表》《信息表》、自荐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制成电子稿发到dhjyjmdd@126.com邮箱。
4.报名资格审查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在定海教育网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中,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初试
本次招聘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与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性。
网上报名的考生,初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书)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初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初试资格。
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即予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上课
1.笔试
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入围笔试,笔试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内容: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与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等,学科专业知识层次统一为中学阶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上课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对象。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上课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X30%+上课成绩X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上课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社保局 0580-2037438
附件:1.2012年定海区公开招聘第一批教师考生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