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机关幼儿园补充幼儿教师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定委办[2006]43号)以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决定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要求 |
|
幼儿园教师 | 2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专业不限) |
浙江省户籍 或舟山生源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截至2012年8月3日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机关幼儿园(桔园北区39号)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与计算机等级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本人自荐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应聘人员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好《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社会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每位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4、报名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与上课三部分组成。
1、笔试时间、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和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时间、内容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分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上课对象。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上课
上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上课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上课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上课三项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上课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上课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定海区机关幼儿园0580—2263180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附件:
舟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