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芝罘区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位)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小学、城乡建设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
2、具有烟台市区户口或烟台市区生源(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及学籍所在地)的2012、2013年、2014年年全日制统招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3、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限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本科学历,限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英语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并取得证书;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英语、语文教师岗位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岗位的考生不受英语等级限制。
凡符合报考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城乡建设学校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专业(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具体岗位专业需求请参照《烟台市芝罘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考的考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它地区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合计57人)
中学教师8人:美术1人,心理1人,体育4人,计算机2人。
小学教师43人:语文16人(含定向岗位3人),数学14人(含定向岗位3人),英语1人,音乐1人,美术4人(含定向岗位1人),体育5人,计算机2人。
城乡建设学校专业教师1人。
幼儿园专业教师5人。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frs.gov.cn)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1日9:00-5月13日11: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11日9:00-5月18日8:3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11日9:00-5月13日18: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5月16日11:00-5月18日8:3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3日11:00前向指定电话(0535-6225558)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5月13日11: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13日18:00前,登录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5月18日8:30前,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4:00-17:00),携带身份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三楼)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岗位考生报考条件审核:定向岗位报考考生,请携带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三楼)办理审核手续,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专业非定向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调剂到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岗位,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考试资格,办理退费手续。
5、笔试准考证打印。请于2014年5月16日11:00-5月18日8:30,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报名”入口选择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时间:
2014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护照、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知识储备、教学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按照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查询。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同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招聘岗位计划(以调剂后岗位计划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其中,招聘10人以下的,按照1:5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的(含10人),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面试前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审查要求请于笔试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后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frs.gov.cn)查询。
(二)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明(或成绩单);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已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定向岗位报考人员不再重复提交基层服务相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由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前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或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象,均可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逻辑分析、语言表达、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量化打分,按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资格。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通知。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加试实践操作,按照结构化面试与实践操作成绩6:4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上述规定处理)。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岗位分配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学段学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012333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附:1、《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rar
2、《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rar
3、《201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教师定向岗位审核材料清单》.rar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