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浩特市高中教师短缺的需求,计划面向国家级、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实施公开招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汉授高中计划招聘教师39人,其中汉授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政治6人、历史4人、地理3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2人、电教2人;
蒙授高中计划招聘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地理1人、汉语言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人格健全。
(二)具有师范类重点大学(国家重点和省重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
1、各学科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对口;
2、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其它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英语岗位要求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四、招聘范围
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五、招聘时间
2012年5月中旬。
六 、招聘方式
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教育、人事、监察、用人学校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教师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组到上述高等院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优秀者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提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解聘。被聘人员接受统一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
七、受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为单身人员提供住宿条件。五年内不得改行或调动。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优秀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招聘工作组织严密、运作规范、公平公正地进行,特成立锡林浩特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闫宏光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简顺利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霍燕军 市人大副主任 锡林浩特六中校长
包玉华 市政协副主席 职教中心主任
文宝元 市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包荣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陈长在 市教育局局长
孟根其其格 市蒙古族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教师招聘日常工作。咨询电话:8213686、8212556。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240907,8256186,8216386。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