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小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向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17名,具体为: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7名、小学数学教师7名。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的在职在编教师或2013年广西籍应届优秀毕业生,南宁市所属六县在职在编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能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愿意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能够胜任主管部门和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14年3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采取组织考核方式从南宁市以外调入的在职在编教师,须同时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三个条件,专业技术水平评鉴良好及以上等次;从南宁市六城区和南宁高新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调入的在职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国民系列函授本科;2013年广西籍应届优秀毕业生须具有相应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南宁市组织考核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条件。
6.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7.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报名表、应聘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2013年广西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完整的成绩单复印件,交至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2号楼2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4518838
四、其他
(一)人事调动手续办理以南宁市机构编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审批为准。
(二)聘用人选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5年以上),首次入岗按招聘岗位注明的岗位级别聘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2014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