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有关高校招聘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等九所高校2012-201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2、全国高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对象:
(1)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2)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计划招聘19名,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毕业生到指定的高校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件材料(见附件4)。其中: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到沈阳建筑大学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材料,审核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及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综合方面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主要采取回答专家提问、当场教学等形式。
4、确定协议签订人选:根据毕业生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5、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人选当场与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长乐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与长乐市教育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6、体检: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并到我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
7、公示:拟聘用毕业生在我局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向长乐市公务员局、长乐市编办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规定
1、聘用人员列入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编内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公立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尚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同样按所聘岗位享受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公立教师同等待遇。但是,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予确认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4、福建省外生源毕业生到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作后,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贴费3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费6万元),分期支付,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各支付2万元)。给予所有聘用毕业生来长乐市报到差旅费报销,每年给予一次回乡往返差旅费报销。
5、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我局作出解释。(联系人:黄魁13665017088,邹文彬13950279898,0591-28923771、28936296)。
附件:1、2014年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和人数计划表
2、招聘工作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3、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应聘毕业生报名提交材料
5、就业协议书
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2014年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和人数计划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本科生拟面向高校 |
面试地点 | |||||||
烹饪专业教师 |
4人 |
酒店旅游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工艺技术、西餐工艺专业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1.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面试; 2.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到沈阳建筑大学面试; 3.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试。 | |||||||
建筑专业教师 |
3人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 ||||||||
汽车维修专业教师 |
4人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舞蹈 |
3人 |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
沈阳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 |||||||
口语 |
2人 |
主持与播音、学前教育等专业,需有一级乙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 | |||||||||
会计专业教师 |
1人 |
财务会计(教育)、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学)专业 |
河北工程大学 | ||||||||
机电专业教师 |
1人 |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
纺织专业教师 |
1人 |
纺织工程(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方向)、针织与服装 |
天津工业大学 | ||||||||
合计 |
19人 |
说明:上述招聘岗位优先招聘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受上述高校限制。符合条件的统一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
附件2:
招聘工作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高校 |
现场报名时间 |
面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
11月21日-24日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11月25日 |
周斌英 |
13960750898 |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月21日-25日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11月27日 |
徐新江 |
13960995805 |
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
11月24日-28日 |
沈阳建筑 大学 |
11月29日 |
郑哲发 |
15959037988 |
备注:1、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网络报名邮箱:1822436602@qq.com ,参加网络报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