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十二中2014年教师及教辅岗位招聘简章
遵义市第十二中学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经报遵义市教育局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人才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处室和学校的相关人员组成。学校考核招聘人才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纪检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科。
二、考核招聘原则
学校人才的考核招聘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创省级一类示范高中”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积极慎重地引进人才。
三、考核招聘岗位与对象
(一)招聘岗位
1、教学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各3-5名。
2、教辅岗位:图书馆馆员、实验室管理员各2-3名,教辅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四、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
(三)大学期间成绩优异。
五、考核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需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打包发至遵义十二中人事科邮箱:zyszrsk@yeah.net。(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本人专业)
3、学校考核。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所应聘职位的要求。
4、经学校考核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进入考核面试人员名单,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体检情况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人事科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写出政审报告。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由学校人事科按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学校人事科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8、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其结论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人事科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按照人事相关程序上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学校考核招聘人才工作,严格遵守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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