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桐梓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44名(教师职位141名、其它事业单位职位103名),其中面向在桐梓县服务2年及以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和《2013年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相应职位必须在所服务乡镇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3届大中专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4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和5月2日—5月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1)报考教师职位在桐梓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大楼一楼进行。
(2)其他职位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乡镇服务期间的在岗服务证明,由出具证明人员、乡镇党委书记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报名地点统一电子摄像。《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