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3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85名、小学教师14名,幼儿园教师24名,共计133名。具体职位详见《汇川区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四)具有任教学科同等或以上层次并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
1、小学教师: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②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属同一学科分类。
2、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中专(含中职)学历的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以上专业要求,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的专业进行认定,有争议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区内政府办学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处分期内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称职)”以下等次者;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晚报》、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教育局网站上,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遵义市乌江远控大厦一楼大厅(初中教师);遵义市乌江远控大厦1306室(幼儿园、小学、高中教师)。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的“职位代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只填职位代码和职位名称,不填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每人交报考费100元。
现场报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汇川区教育网上予以公布。招聘职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3日9∶00—17∶00,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遵义市香港路乌江远控大厦一楼大厅分组报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请于2013年8月12日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查阅本人的考场及考号)。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50分,专业知识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十天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川区教育局网站公示,请考生务必留意。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报考者可在成绩公示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