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请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起止日期: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
过期不予受理。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和试讲)
1、面试、试讲对象:怀化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为怀化就读学校)取得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非师范类申请人。
2、面试、试讲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4月10日—4月12日、怀化市教育局。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普通话证、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3、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4月14日、怀化学院西校区。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
1、怀化市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确认工作情况表
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①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为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可从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
⑤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⑥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与申请表同版2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⑦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3、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班、系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现场确认。
四、公示
市教师认定机构将拟定的申请人名单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在校内进行公示。受理举报联系电话:2714168、2713786
五、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公示无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公示有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认真调查核实其被举报的情况,并作出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被举报情况调查核实结果及处理决定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请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起止日期: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1日
过期不予受理。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和试讲)
1、面试、试讲对象:怀化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为怀化就读学校)取得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非师范类申请人。
2、面试、试讲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4月10日—4月12日、怀化市教育局。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普通话证、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3、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4月14日、怀化学院西校区。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
1、怀化市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确认工作情况表
确认点名称 | 确认范围 | 起止日期 | |
春季批次 | 秋季批次 | ||
怀化市教育局 (师范类) | 1、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2、怀化市本地户籍往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现高中(中专)在岗在职专任教师 | 5月11日- 5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 11月10日- 11月15日 节假日除外 |
怀化市教育局 (非师范类) | 1、怀化学院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 2、怀化市本地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本科毕业人员 | 5月7日- 5月10日 节假日除外 | 11月10日- 11月15日 节假日除外 |
①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为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可从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
⑤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⑥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与申请表同版2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⑦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3、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班、系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现场确认。
四、公示
市教师认定机构将拟定的申请人名单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在校内进行公示。受理举报联系电话:2714168、2713786
五、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公示无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公示有举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认真调查核实其被举报的情况,并作出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被举报情况调查核实结果及处理决定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告知申请人。
怀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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