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1.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层次要求
教 师 资 格 分 类 |
相 应 学 历 层 次 |
1.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①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② 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本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益阳市教育局认定。市教育局受理报名地点设市政务中心,联系电话:6204230。
③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完整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址:http://www.jszg.edu.cn)。
② 户口本(在我市大、中专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规定执行。
④ 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⑤ 在我市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由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实习鉴定表》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4.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现场确认: 高中(含中职)春季批次 4月29日——5月14日,秋季批次10月30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初中及以下由户口所在地区县(市)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上交与申请表同底的照片4张。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备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的规定,我省今年于3月17日组织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2月20日至2月26日。报名地点:益阳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电话:4222239,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40号)精神,今年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教师教育专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通过培训使之具备相应层次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统一组织教育实习,集中教育实习一般不少于6周。实习期间,培训学校和机构要安排高水平的教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管理,严格考核并认真填写《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培训地点设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和益阳广播电视大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或缺少相应学历层次教育实习环节人员。
2.测试形式:以说课的方式进行,经参测人员抽取题签后,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3.说课教材:幼师为大班现行教材,小学为五年级现行教材,其他层次为对应学科一年级现行教材。
4.测试时间、地点
市级测试时间:春季:5月25日,秋季:11月23日。
市级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5.参测须知:参测者须持身份证、自备教材及备课资料等。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申报语文、城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达到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可免)。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点设在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南县5221347、沅江市2721570、赫山区4422519、桃江县8201307、安化县7291026、资阳区4323848、大通湖区5664153。
六、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函[2007]32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财综[2007]34号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由理论考试费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两项构成。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150元。
七、教师资格认定由专家委员会审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结论通知本人。
八、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网址:益阳教育网 http://www.yiy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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