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人,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职位及专业计划
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5人、生物5人、物理4人、化学4人、信息技术3人、美术3人、音乐2人。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7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所有考生按要求到达指定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3、现场填写《2013年伊川县招聘高中教师登记表》;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对考生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
5、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打印填写《2013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办法及程序
(一)笔试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分别占笔试卷面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伊川县西场学校。
4、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同时进行指纹验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4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按照聘用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在伊川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招聘专业计划的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教育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县财政管理,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注:有关招聘高中教师的所有通知,均在伊川教育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伊川教育网网址:http://www.ycjyj.com。
咨询电话:0379-68366368,0379-68334310。
附件:
伊川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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